有發明專利的攝影藝術

人類眼睛就是一個天然的攝影鏡頭,能瞬間捕抓觀看大自然「真實」的現象,透過大腦儲存印象。攝影的誕生就是將眼睛所看見真實的現象保留下來,Photography希臘文意思是「用光來書寫」,日文稱為「写真」,攝影術的發明也是為了將眼睛所觀看的真現象,稱為「題材」經過各式「媒材」轉載印記留存。

相機與攝影術不能畫上絕對的等號,影像不需透過相機一樣可以紀錄保留。影像創作的意義就是追求簡單的美,個人透過相機轉換成為手中畫筆,不刻意將照片模仿拍攝像幅畫,而是透過拍攝技巧與繪畫的基本意念自然結合Pictorial Photography,熟練控制快門來詮釋時間Drawing of time,細微觀察光之所在,光如同生命Light is Life,是攝影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獨特風格來自長期創作的思維內涵,亦是勾起與觀眾之間對話的關鍵,無關攝影技巧或表現形式。

為什麼會「發明」數位影像金屬版畫?1826年約瑟夫.尼埃普斯Joseph Nicéphore Nièpce用八小時的曝光時間,拍下了攝影史上的第一張傳統照片,1839年蓋達爾Louis Daguerre發明水銀蒸氣對曝光的銀鹽塗面進行顯影作用,又稱達蓋爾版法。

2018年基於影像創作的創新與保存,成為中華民國數位影像金屬版畫製作方法的專利發明人,應用高解析度數位影像科技,優勢在於能呈現更精細的影像細節,訊號無耗損的直接經由電腦軟體雷射雕刻版材,後再來回多層上墨覆著於金屬版材上之圖像,利用「水、油相斥」的原理來達到上墨顯影的目的,過程中需觀察影像層次與細節,並成功研究出快速使油墨乾燥的技術克服。


何謂數位影像金屬攝影版畫

數位影像金屬攝影版畫,徹底顛覆傳統影像的媒材呈現型式,回到最原始的版畫藝術精神,是一種結合科技、攝影、藝術三者融合現代媒材的創作形式,不以銀鹽相紙、數位噴墨呈現,而是轉化版畫製作「畫、刻、印」的樣貌,不經過複製,而是一次一原版的製作程序,此方法以直接保留「版材母體」為原作,重現原始版畫精神的獨創手法,作品耐光照、不褪色、不變質、不受潮,更能夠達到複製性低,並具永久保存典藏之價值。


發明專利申請範圍:數位影像之金屬版畫,該金屬版畫直接保留「版材母體」為原作,包括:金屬底層、數位影像創作區以及一顏色層,其中數位影像創作區係藉雷射技術依照數位影像,進行雷射設置於金屬底層上;該顏色層係以色料多層的來回塗佈於金屬底層上的數位影像曝光區域。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發明第:I641507號  /  發明人:張晉嘉



數位影像金屬攝影版畫的六大特點:

1.它是金屬鋁版,影像雕刻上墨非噴墨列印
2.它是版畫藝術,更是當代攝影藝術
3.它是展現未來無彩攝影美學新形式
4.它是品質穩定的原作,更具永久收藏的價值
5.它是有風格、特色、極高辨識度的創作
6.它是有發明專利的攝影藝術

著作發明授權聲明

數位影像金屬版畫製作方法為獨創數位影像呈現技術,「新穎性、實用性、進步性」三要件構成了創作獲得發明專利的重要因素,本製作方法已取得中華民國及中國發明專利,如未經授權同意,請勿違法複製或模仿使用。